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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FACE                                                                  01
         刊首语

慈善供给要与社会发展共振

                    ——新时代慈善变革之二

                                                                张永太 / 文

       如果用训诂的方法追根溯源,“慈善”一词总是与“爱”“同情”“仁”等字词相伴随,直到西方工
业革命、中国变法维新之前,慈善的主流行为仍然是“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孟
子·滕文公上》)。

       不论世界的物质文明达到何种高度,以同情心为基础的扶危济困永远是人类美德,“守望相助,疾病相
扶”永远是慈善的应有之义。

       贫困是一个相对概念——与生产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条件相关联。当阻碍生产力再生产的绝对贫困不
再构成对人类社会的基本威胁时,传统慈善将叩响现代慈善之门。

       虽然一脉相承,但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单纯的扶危济困应该进化为更广义的推动社会公平,包括实现法律赋予每一个人的一切平等权利。
       道德支撑的个人行为应该提升为责任驱动的全体社会公民——自然人和组织的自觉行动。社会公平是我
们的共同愿景,公平将使每个社会成员享受更高的幸福指数,社会公平要靠全体社会成员协力推进。
       慈善事业的发展要与社会进程共振,主动调整供给结构,满足不断增长变化的慈善需求。
       慈善要融入大局,在党的领导下,与政府、市场构成正向互动,形成既有功能区分、又能相互借势借力
的推进态势。
       事实上,今天中国的慈善变革正在进行中。只是,如果多一些理性和自觉,就能在变革中激发出更强劲
的动力,产生更高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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