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试行)》规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前期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考试考察等工作基础上,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录用刘小琳同志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7日。
联系人:洪虹 010-65103982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