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仪女士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1996年正式参与社会服务工作,2002年在澳门创办了公益慈善机构“善明会”。18年来,陈美仪女士带领善明会致力服务青少年、家庭和弱势社群,服务对象包括贫困长者、智障人士和单亲家庭等;2003年建立品牌活动“阳光少年”,每年均带领百余位青少年赴内地交流访问,足迹遍布全国,让2000多名青少年认识国家发展,培养爱国爱澳情怀,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善明会通过与国内有关部门及慈善机构的联系,捐资建校超过19所,还捐建有图书馆、教学大楼、医院及设备等。在南方雪灾、南亚海啸等多次大型灾害后,亦第一时间伸出援手。据初步统计,由陈美仪女士及善明会支持的国内外公益事业方面捐赠善款已超过9000多万元人民币。陈美仪女士对国家、对社会的爱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敬。
陈美仪女士于 2017 至 2019 年在广东、云南、陕西等地捐款约人民币 700 万元,受助对象包括赈灾、助学、精准扶贫项目、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陈美仪女士曾担任二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在她的努力推动下,澳门女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责任的意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