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4日,在北京举办的“社会组织5·12行动论坛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上,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秘书长宋立英宣布,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汶川大地震孤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捐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项目公开招标。
此次参与投标的非营利机构需在中国大陆有关(民政或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属于民间社团组织或非营利/公益性机构;有从事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机构正式成立(登记注册)三年以上。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捐建对象为汶川大地震极重灾县县级或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有条件提供60平米以上房间;资助标准为每个孤残儿童康复中心资助30万元人民币。分别在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9个极重灾县各捐建一个,资助总额为270万元。
“汶川大地震孤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由全国政协委员、阳光媒体集团董事局主席杨澜女士倡议发起,专项基金的定位和特色体现在对孤残儿童的“母爱抚慰、心理重建、经济救助、全程服务”四个方面。截至目前,该基金已筹集善款5000多万元。“汶川大地震孤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将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在灾区基层(县级或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捐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具备“一个康复,两种培训”的功能,即帮助灾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提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和基层相关卫生医疗人员专业培训,从而对灾区伤残儿童进行长期、有效的帮助,让他们尽早走出困境,融入到社会大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