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实施四年惠及七百多万妇女儿童

2011/10/19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自启动以来,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年来,市政府每年投资8000万元,用于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项目,包括孕前专项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农籍孕妇孕期检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十二项政府惠民项目,使广大妇女儿童真正得到了实惠,总受益人次达700多万。

开展资质认定 制定流程规范

    《行动计划》中惠民项目的开展均需要对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并按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分派承担服务项目。近几年,天津市对所有服务项目开展的标准与流程进行规范,陆续制订和推广了《天津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技术规范》等17项专业规范。明确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机构(包括各级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落实“行动计划”服务项目中的基本职责与任务。

落实人员培训 强化质量控制

    《行动计划》中的每项服务项目在启动前,均以技术培训为先导,对妇幼保健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让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了解和掌握服务项目开展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标准。同时,强化质量控制,以惠民项目为重点,制订了全市统一的质控标准,由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控和督导,适时纠错,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完善信息化建设 构建数据共享平台

    《行动计划》以信息化为依托,对资金实行有效监管。几年来,在1040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幼园所中,建立了3千余个位点与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联网。信息系统具有对服务项目信息加密储存、在线查询、数据交换和分析的功能,并与财政、公安、社险、残联形成联网,共享信息。妇幼保健服务人员可在线完成儿童保健手册等的打印发放及疾病筛查等登记;享受服务的孕产妇也可凭身份证号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做到对检查结果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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