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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管理办法

为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降低婴幼儿贫血率,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的普及程度,全国妇联、卫生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决定从2011年起,共同开展“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为保障“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公益项目科学规范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为贫困地区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和开展婴幼儿家长的健康教育,降低项目地区适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探索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婴幼儿贫血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障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

(二)具体目标

1.通过健康教育和监督指导逐步提高家长给婴幼儿喂服营养包的依从性,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40%。

2.开展人员培训,项目地区妇幼卫生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覆盖率和妇联干部相关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项目地区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和营养知识的普及程度。家长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70%,家长婴幼儿喂养行为正向改变率达到60%。

4.项目地区6—24个月婴幼儿贫血患病率较2011年基线调查结果降低30%。

二、项目实施地区和内容

(一)项目地区

项目首批在我国西部11个省(区、市)的35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每个省(区、市)各3个县,项目最终覆盖我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项目内容

1.组织发放婴幼儿营养包

首次发放对象为项目地区6—24个月婴幼儿,服用至婴幼儿满36个月。

2.项目培训

(1)管理培训

国家级培训对象为项目省(区、市)、县级妇联、卫生部门负责人、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各省分别进行逐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乡妇幼保健专干、村医和乡妇联干部、村妇代会主任等。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营养包发放流程与管理程序,以及经费管理等。

(2)专业技术培训

采用逐级培训的方式,培训对象为项目地区各级妇幼卫生人员和妇联干部,围绕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缺铁性贫血防治和健康教育技巧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

3.健康教育

(1)开发并下发使用健康教育材料

由国家级专家组组织开发向家长传播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知识的健康教育材料,包括宣传卡片、折页、海报和光盘等。将健康教育材料下发到项目地区的目标人群中并指导使用。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与妇联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健康教育活动。采取讲座、播放宣传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形式,向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作用和服用方法等。

4.效果评估

(1)开展基线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儿童体格发育测量、血红蛋白检测、儿童家长喂养知识、行为及妇幼卫生人员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等,为监测评估提供基础性数据。

(2)对营养包补充效果进行评估:项目实施后定期对项目地区儿童贫血与营养状况等进行评估。

(3)对服用情况及培训宣传效果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地区营养包服用的依从性、妇幼保健人员的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及儿童家长喂养知识及行为的改变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全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协调小组。

组长:

陈至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理事长

副组长:

宋秀岩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刘谦卫生部副部长

成员:

赵东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理事长

范继英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傅卫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

2.成立“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国家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3.项目省(区、市)分别成立“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并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职责分工

全国妇联负责制定年度营养包需求计划,并按计划分配给各项目地区;做好项目相关信息管理;负责项目监督检查,定期向全国项目协调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各级妇联组织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宣传发动、营养包发放、依托村“妇女之家”开展项目培训等工作。

卫生部负责项目的专业技术管理、培训、监督指导、评估、健康教育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承担具体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项目的基线调查、专业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估、信息收集、分析和汇总等工作。

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营养包成分、安全性、有效性及食品营养与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指导;参与并指导培训教材及健康教育材料的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项目实施效果监督、指导和评估等项目活动;对项目的宣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等。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负责做好资金募集和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营养包招标、采购和物流;负责项目的整体公益宣传等工作。

(三)确定项目县原则

项目县由各省(区、市)妇联和卫生部门确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西部省份国家级贫困县;

2.政府重视,部门间协调配合良好;

3.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县、乡、村组织网络健全;

4.有一定的积极性,能够按项目方案组织实施。

(四)营养包的管理与发放

1.发放前准备:村妇代会主任和村医负责统计各村6—24个月儿童人数,确定并上报发放对象,为每名适龄儿童建立档案。

2.发放流程:由村妇代会主任动员组织发放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到“妇女之家”接受健康教育和领取营养包。村妇代会主任负责登记儿童的姓名、年龄、领取营养包的数量、时间等信息,并请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村医或保健员负责了解本村婴幼儿营养状况,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进行喂养咨询和指导。

3.发放管理:营养包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以妇联为主,严格按照营养包的运输和储存要求管理。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村妇代会主任负责营养包发放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按季度报送上级妇联组织;省(区、市)级妇联组织每半年将汇总数据上报全国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汇总培训、贫血监测、健康教育、监督指导和评估等信息,并报送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省(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半年将汇总数据及工作总结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经汇总后上报全国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经费管理

1.妇联组织会同卫生部门,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挤占。

3.严格经费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使用及受益婴幼儿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监督

(一)全国项目协调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省(区、市)级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对项目县进行1—2次监督指导,县级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季度对乡级进行监督和指导;乡级对村级的监督指导可以通过月例会等方式进行落实。

五、项目宣传

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扩大“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的社会影响。各级领导小组要精心策划宣传方案,上下联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对“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进行社会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对农村婴幼儿贫血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

未尽事宜在执行中逐步完善。

附件1:

“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组织管理图

 

附件2:

营养包运输、发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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