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召开第十六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12/17

2018年11月,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采用通信方式召开了第十六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征求各位理事对《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章程(修正案)》的意见建议,审议《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2019年资产保值增值计划》。会议应参加理事18名,实际参加理事17名,1名理事因故未参加。会议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的有关规定。3名监事参加会议。

本次《章程》修改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准则,以慈善事业发展规律和特点为遵循,切实体现党对社会组织的总体要求,充分反映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依法治善、照章办事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始终健康发展,在实现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发挥重要作用。修改中重点把握三点: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落实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体现新时代党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要求,突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政治属性和价值导向。三是注重与《慈善法》中关于“慈善组织”定位的内容相衔接。

各位理事、监事认真审阅了《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2019年资产保值增值计划》。大家认为,《章程(修正案)》依据《慈善法》及系列配套法规,进行了系统性完善,内容更加具体详细,更加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基金会的工作发展需求,为今后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夯实了基础。《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2019年资产保值增值计划》在调研基础上制定,比例合理可行。原则上一致同意《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章程(修正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2019年资产保值增值计划》。

部分理事、监事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章程(修正案)》内容、加强基金会工作提出了建议。秘书处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修正案)》,将按要求提交民政部相关部门预审后,提交下一次理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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