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深观察:关爱“困境儿童”不能一阵风

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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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需要帮助的困难儿童,很多人眼前都会浮现那幅“大眼睛女孩”的公益宣传照。

事实上,我国需要帮扶的困难儿童有很多类型,不仅包括贫困学生、留守儿童、残障儿童,还有被遗弃、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孩子等等。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困境儿童”的概念,强调儿童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是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的大事。

根据《意见》,“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相较于传统概念中的“贫困儿童”,“困境儿童”所覆盖的对象更为广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指出:“从广义上来说,凡是成长发展受到阻碍的儿童均可被归为困境儿童。随着我国对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问题的研究深入,人们对于‘健康’的定义有了更科学的认识。过去缺乏‘读写障碍儿童’‘沟通障碍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专业概念,简单粗暴地将他们定义为‘笨孩子’,那么,这类儿童的困境很难被提升为需要在公共领域来关注的事件。”

“儿童慈善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是一样的,一开始都是关注最困难的群体。但是慈善的长处在于其灵活和个性,特别是处在第一线的中小慈善组织,对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非常敏感,因此目前城市中的一些特殊的困难儿童也被纳入到公益慈善的对象中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分析,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发展状况,儿童成了许多矛盾的爆发点,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出现了诸多过去未能虑及的问题。相较于经济扶助,一些困境儿童更需要来自专业领域的知识支持,哪怕只是更多时间的陪伴与交流。

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秘书长朱锡生看来,“弱势儿童”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多样性,对公益慈善组织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也提出了“大慈善”概念。“这些综合因素必然会要求并推动慈善组织主动谋划和实施更符合社会需求、更切合儿童实际的公益项目,并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朱锡生说。

随着公益概念的日渐深入人心,中小型慈善组织和自发的公益慈善活动也越来越多。我们为全社会慈善意识提高鼓掌的同时,却也不免产生疑惑,这些慈善行动够科学吗?能持久吗?

对此,朱锡生强调:“帮扶困境儿童的事业,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特别是智力扶贫是需要长期帮助才能看到效果的,必须长久。”高华俊也分析:“个体的行动必然不是很具有连续性、系统性,不过国家的制度建设是系统的,个人行为应被安排到国家体系中去,才可以加强慈善的持续性。”他建议:“政府和大型组织必须制定框架性的设计,把社会上零星的、非组织的力量纳入到框架中,让帮扶儿童领域从根本上做出结构性的改变,让儿童感受到整体性的关怀。”

据了解,目前,由中国公益研究院推动的“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已经开始实施,项目覆盖5省12县120个村,在县、乡、村建立三级的儿童工作网络。童小军强调:“对于困境儿童的帮助,最重要的仍然来自国家福利制度的托底,而慈善一般来讲都是民间慈善、社会慈善,但是国家可以通过制度来引导、规范、鼓励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使之更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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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妇联领导下的公益组织,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春蕾计划”公益项目已经实施了27年,截至目前,累计捐建春蕾学校1402所,资助春蕾女童330多万人,成长为我国民间公益组织促进女童教育发展最成功、最有影响力的范例。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也使得慈善行为更为日常化。许多大型网络公司助力于慈善,腾讯创办的“腾讯公益网”,截至目前已募得善款10.5亿,参与人数达7000多万,其所倡导的“乐捐”“月捐”等活动极大地激励了普通人的慈善之心。另外,新浪微博公益、支付宝E公益、淘宝公益店铺等平台都实践了“互联网+慈善”的慈善新模式,以互联网较强的资源集合能力、快速的信息传播与互动能力挖掘了我国社会的慈善潜力。

不过,日常化的慈善更需要强有力的监管。高华俊指出:“慈善不能零散随意,适当的管理很有必要。推进慈善的法制建设、改善慈善的实施环境,目的正是让慈善的效果更好。互联网时代沟通的便利和技术的进步应服务于慈善,进而提高慈善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朱锡生也建议:“慈善组织之间应该保持良好的合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对受助对象进行必要的审核,避免受助对象多头申请和多方资助的问题,从而让更多儿童受益。”

(人民日报 赵婀娜 朱敏 刘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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